提取条件:
职工及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租住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并且无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等提取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在租赁期内可每季度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同时租住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使用其中一套申请提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提取材料:
1、租住商品房
(1)身份资料:提取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或单身证明、住房公积金卡。
(2)其他资料:职工及配偶在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提供其配偶在职工缴存所在地的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10日内有效)。
提醒:自2022年10月17日起,原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按季提供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调整为一年提供一次,自首次提供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再次提取,只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或单身声明)和住房公积金卡,即可通过柜面或线上途径直接办理。
2、租住保障住房
(1)身份资料:提取人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或单身证明、住房公积金卡。
(2)其他资料: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的财政票据。
提取次数:
同一自然年度租房提取业务既可每季度办理一次,也可多个季度累计办理。
提取额度:
全年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办理时间:
租房提取业务每季度或多季度申请一次,可在自然年度内任一工作日办理。为防止在季度初提取业务过度集中,提倡错峰办理。
办理方式:
1、可以拿着相关材料证件就近去服务网点办理提取:点击查看办理地点
2、也可以在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按照提示上传相关的电子证件即可办理:网上办理流程
